一、垂直系统的办理:
垂直系统用户办理拆、挂片业务的需在每年的4月1日至9月31日期间,携带房屋产权证(原件及复印件)和产权人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到辖区内的客服营业厅办理,由我公司人员负责施工;对于 10月8日至31日有停、用热要求的用户,我公司只办理用户自拆、自挂业务(用户自行拆除、安装暖气设施,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),待用户自拆自挂完毕,经公司现场验收合格后完成停、用热程序。
二、分户控制系统的办理:
分户控制系统的用户办理停、用热手续需在每年的4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,携带房屋产权证(原件及复印件)和产权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辖区内的客服营业厅办理。
索引号: | 913706001650080191/2019-01272 | 发布时间: | 2019-12-24 |
发布机构: | 烟台市热力有限公司 | 组配分类: | 服务指南 |
公开方式: | 主动公开 | 公开范围: | 面向全社会 |